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爱日。报疏梅动意,春前呼得。书栋晓开寿域。度百和温馨,霜华无力。斑衣翠袖,人面年年照酒色。环四座、璧月琼枝,恍然江县拟乡国。
闻道抚、东岩旧迹。又殊胜、谢家清逸。知与桃花笑了,定何似青鸟,层城消息。他年妙高峰上,优昙会堪折。拥轻轩、未妨游戏,看取朱轮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