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岱山连云转林麓,中有山人旧书屋。春风独树孟家邻,垂萝野鸟愚公谷。
山人去后馀泉扃,落木寒猿那可听。阶藓犹存故行迹,檐峰不改别来青。
后人戚戚悲霜露,竟日凄凄感风树。啼鸟空闻返哺声,白云况是关心处。
寸禄休嗟名位卑,多才又喜际明时。萧曹事业应须继,林壑光辉会有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