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紫牙镂合方如斗,二十四星衔月口。贵人迷此华筵中,
运木手交如阵斗。不算劳神运枯木,且废为官恤惸独。
门前有吏吓孤穷,欲诉门深抱冤哭。耳厌人催坐衙早,
才闻此戏身先到。理人似爱长行心,天下安平多草草。
何当化局为明镜,挂在高堂辨邪正。何当化子作笔锋,
常在手中行法令。莫令终日迷如此,不治生民负天子。
暮舣金龟潭,追随今夕凉。
波纹挟月影,摇荡舞船窗。
夜久四山高,松桂黯以苍。
长烟界岩腹,浮空余剑鋩。
棹夫三弄笛,跳鱼翻素光。
我亦醉梦惊,解缨濯沧浪。
多情芙蕖风,嫋嫋吹鬓霜。
会心有奇赏,天涯此何方?
清润不立尘,空明满生香。
过清难久留,俛俯堕渺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