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寥阳宫殿老夜叉,九头狞狞发髿髿。
朝暮拔本不满数,谪守凤山山下花。
忽生蚁虱若鱼子,秋风透顶栉复爬。
夫君岂鬻居士屩,履声汉代尚书家。
不嫌汝发污我趾,结鞋远胜萧与麻。
煌煌火轮照万野,恨不赤脚踏雪车。
世间褦襶独何事,黄尘没骻汗透靴。
老夫两鬓亦萧飒,谢去相帽便乌纱。
愿言得此称轻爽,宿诺今已期及瓜。
誓当布袜从此始,上下云门还若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