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吾州山水西州冠,正欠雄楼并杰观。
奇峰秀岭待弹压,明月清风须判断。
三峨旧不到郡斋,创为诗人供几案。
烟云舒卷水墨图,草木清红锦绣段。
一时冠盖共登临,百年父老俱惊惋。
萦回舞袖试弓弯,宛转歌声学珠贯。
佳人蜂蝶争遶鬓,上客龙蛇看挥翰。
寓公虽作一月留,梅发东湖归思乱。
儿戏聊成此段奇,陈迹应留後人叹。
明朝艇子诉平羌,却伴谪仙游汗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