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何处斜阳,刚照见、西风鬓丝。早一阵、晚鸦盘急,高楼暮时。
剖橘搓橙乡味好,霜螯左手且须持。有故人、招饮补重阳,吾敢辞。
巾边侧,花一枝。炉边熟,酒一鸱。也不妨狂饮,烧灯写诗。
前夕青山应冷笑,明朝红叶莫来迟。便黄昏、归路不愁迷,明月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