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兹晨凌沧波,昨日发姚坊。仙鹤逐麒麟,高桥度上方。
率属至斯里,遵曲来夹冈。冲雪非谩游,卜阡何傍徨?
念彼火中人,安得不为伤。圣仁泽枯骨,推之及无疆。
息徒同人馆,同志致壶浆。同人风景奇,山水围孤光。
万物正归根,归根为春阳。会兹同体理,荡荡见虞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