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坡颍好兄弟,终身酹兖公。后来陈正字,没齿感南丰。
薄植宁堪比,深恩实所同。重江素车隔,何日拜元宫。
我有吁天语,苍苍远不闻。终难遗一老,殆欲丧斯文。
大鸟临江介,妖星入楚分。最怜用世志,百折尚殷殷。
淮上分襟后,长愁十载多。心期已孤负,音问亦蹉跎。
绝学知难绍,雄文定不磨。墓门虽寂寂,正气表山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