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尽日困登陟,跏趺聊对床。
岩空眩层碧,草细函幽香。
吊古谩秋思,开尊延月光。
随身不竿木,作戏且逢场。
天面无纤霭,平川灏气吞。
搘筇临阁道,拂石憩云根。
柳映山前路,烟摇水北村。
醉归风满袖,斜月在蓬门。
我生寡结交,论议谁与质。愤气不可蟠,龙蛇走郁律。
少年学奇字,费力弄纸笔。不读五千卷,亦慕入此室。
腰间插櫑具,谈兵尤纵逸。时方用巨人,顾我何品秩。
往年承平久,出师无纪律。群盗尚纵横,岂但开边失。
皇威振海岱,戈甲耀霜日。自可扫欃枪,掩耳惊雷疾。
故人起闾巷,宿昔登近密。声焰动四方,风云生咤叱。
犬羊犹烂漫,氛气何时毕。感公赠以言,欲往非俦匹。
此事恐不免,高卧安敢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