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何人遗公石屏风,上有水墨希微踪。
不画长林与巨植,独画峨嵋山西雪岭上万岁不老之孤松。
崖崩涧绝可望不可到,孤烟落日相溟濛。
含风偃蹇得真态,刻画始信天有工。
我恐毕宏韦偃死葬虢山下,骨可朽烂心难穷。
神机巧思无所发,化为烟霏沦石中。
古来画师非俗士,摹写物像略与诗人同。
愿公作诗慰不遇,无使二子含愤泣幽宫。
长爱陈思咏萁釜,几年不见徂南土。
朅来相逢翰墨场,夜窗共听空阶雨。
跃马蔡卿能齧肥,好书张侯期饮乳。
晁令知从博士迁,智囊不厌传经苦。
於兹邂逅如夙契,睠我劬劳勤晤语。
诗成乍变龙虎文,笔落更惊鸾凤舞。
我将隐遁山林姿,公等整顿乾坤户。
分同斥鶠抢榆枋,难伴犠牛登鼎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