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运斤疾成风,全物不食虎。见者惊鬼神,斲鐻觉无苦。
中心无穿凿,匪以智数取。段侯天机熟,外不与物忤。
恂恂口若吃,剖析有大斧。乃知古循良,绝不似外贾。
庐陵舐新甘,新城夺旧乳。徵闻继前史,直笔予敢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