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问讯溪庄,景如之何,吾为平章。自月湖不见,江山零落,骊塘去后,烟月凄凉。
有老先生,如梅峰者,健笔纵横为发扬。还添得,石屏诗句,一段风光。
主人雅兴徜徉。每携客临流泛羽觞。想归来松菊,小烦管领,同盟鸥鹭,未许相忘。
我道其间,如斯人物,只合盛之白玉堂。还须把,扁舟借我,散发沧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