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何许鹧鸪村?乃在梅花国。花落梅子青,生为鹧鸪食。
鹧鸪工越吟,自唱南不北。诗人发乡思,对尔泪沾臆。
归山岁之暮,寒巢敛羽翼。手持鹧鸪诗,自写梅花侧。
京雒多黄尘,白日闇将匿。海风吹九垠,雷雨大阴黑。
出门旷四瞩,天地满荆棘。此时鹧鸪声,更唱行不得。
山田瘠可耕,且艺尔黍稷。无以释穷愁,将诗慰食息。
岭南论流派,独得古雄直。混茫接元气,造化入馋刻。
百年古梅州,生才况雄特。宋公执牛耳,光燄不可逼。
堂堂黄与李,亦各具神力。我欲往从之,自愧僵籍湜。
耆旧今凋零,思之每心恻。诵君鹧鸪诗,令我恍动色。
梅花落空山,风雪途未塞。展卷此留题,飞香洒寒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