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雪元知麦不宜,家家饼饵秫为之。前村日暮菜花发,错望黄云傍短篱。
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三载尉虽卑,诸公竞己知。荐书常沓至,宾幕每牢辞。
玉立风神峻,河倾议论驰。他年继质肃,应有后人祠。
清暑钱塘舶趠风,潮随帆影度空濛。不妨放浪江山外,应笑驱驰朝市中。
年少绿衣宜养志,时平黄卷合书功。南来桐树彫零甚,喜子清扬趣不同。
直所遭之惨兮天意奚屈,忽讣音遽闻兮哀痛不淑。
痛哲人云亡兮邦国殄瘁,感死生永诀兮莫睹其悲。
伤吾道终穷兮何心于世,相长号以酬兮阴辅吾志。
惟下观而化兮风声远被,想神之有灵兮馨此铭诗。
本是寻常事,时艰不易行。外愁攻四面,独立似孤城。
野阔猿无迹,天高鹤一声。未能閒数物,寂寞亦劳生。
圣主词章尽典谟,宫嫔一一究诗书。如今转觉西京陋,只说班家有婕妤。
天地此生浮,贪名岂道流。何为儿女计,徒遣岁时忧。
取醉江花日,行歌岭树秋。向平元有约,南尽白云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