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梦回青草峡,人远细腰宫。意气争欣锷,文章宝大弓。
白头耽月露,苍简注鱼虫。墨老研秦土,衣宽变鲁风。
苔文镌翠壁,兰楫十丹枫。山市烟如滴,溪潭影似空。
饮猿知接臂,言鸟解呼公。门下疑夫子,吴中怪阿蒙。
异书搜古穴,珍茗出筠笼。北海林中白,彭宣座上红。
拔钗妻子怒,识字小儿聪。著述门常掩,微风语断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