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王公希代宝,本自金台人。素抱匡济略,华年登要津。
布衣谒万乘,意气干青云。恩承凤凰诏,擢为乌府臣。
钱唐古都会,一水东西分。三年持玉节,远迩劳咨询。
冰壶贮秋月,藻鉴无纤尘。兹焉考嘉绩,封章朝紫宸。
天子坐南面,视听自下民。苟乏耳目官,上天何由闻。
公今司献纳,一一请具陈。某郡山水美,某州风俗淳。
某守贪以墨,某吏清以仁。某田足禾稼,某冶饶金银。
某灶可淅卤,某营可屯军。某曹奸且黠,某士才更文。
里巷某贞节,岩穴某隐沦。忠良荐某辈,淫祀黜某神。
虎拜伏阙下,正及鸡鸣晨。天颜动微笑,孰不荷陶甄。
维时晴雪后,吴水碧粼粼。张帆南斗下,伐木大江滨。
我亦刍荛者,斐词公勿瞋。愿言宣大化,四海回阳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