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西堂残烛灺。荡帘波沈沈,镜天无罅。细浪方尊,绕桂丛犹记,赏秋阑夜。
露脚飞迟,双鬓妥、花飘凉麝。望里琼空,依约年时,半镫萤话。
春老兰情哀谢。叹旧奁题香,怨红销帕。扇底圆姿,问故山眉意,澹蛾谁画。
倦眼霄程,还自觑、仙軿来下。那更苍龙侵晓,瑶台梦惹。
紫气东来,常管领、兰亭金谷。交到老、几人君子,岁寒松竹。
指腹尽教容百辈,挥毫奚啻倾千斛。任纷纷、轻薄少年场,浮云目。
也不跨,扬州鹤。也不问,中原鹿。但传经膝下,杜门雌伏。
何氏已推山大小,阮家休问居南北。倚青藜、缓步映山河,红桥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