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庾郎吾爱千里驹,朝莫勤苦读父书。
少年绰有老成态,月旦考订评乡闾。
明当别我择贤妃,结束琴剑谁挽裾。
春空吹明惠风畅,烟草弄色和气舒。
野桥融洩柳絮合,石岸惨怆鸣鶢鶋。
乘龙有期弗获钱,数椽政葺渊明庐。
旅愁冥思莫非遣,离恨挂臆难扫除。
况当春晚气暄淑,着人欲醉甘体如。
修程的嘱善养摄,礼毕蚤辨双轮舆。
妇翁傅道世大儒,習俗再使淳古初。
稔知贤舅继学家,子如从之师有馀。
归来阿叔待审订,义路礼门从广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