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之仪(1038~1117)北宋词人。字端叔,自号姑溪居士、姑溪老农。汉族,沧州无棣(庆云县)人。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,通判原州。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,朝夕倡酬。元符中监内香药库,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,不可以任京官,被停职。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。后因得罪权贵蔡京,除名编管太平州(今安徽当涂),后遇赦复官,晚年卜居当涂。著有《姑溪词》一卷、《姑溪居士前集》五十卷和《姑溪题跋》二卷。
赐履圣贤地,专征翰墨场。
藜然本非照,昏幽自蒙光。
醍醐有真液,檐蔔无别香。
座当百尺楼,余子但庑廊。
誉毁不可劫,造物能雌黄。
简编熟古人,见公盖未尝。
彭黥非韩敌,或可噪其旁。
公有八绂罝,就猎庸何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