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元衡(758―815),唐代诗人、政治家,字伯苍。缑氏(今河南偃师东南)人。武则天曾侄孙。建中四年,登进士第,累辟使府,至监察御史,后改华原县令。德宗知其才,召授比部员外郎。岁内,三迁至右司郎中,寻擢御史中丞。顺宗立,罢为右庶子。宪宗即位,复前官,进户部侍郎。元和二年,拜门下侍郎平章事,寻出为剑南节度使。元和八年,征还秉政,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。赠司徒,谥忠愍。《临淮集》十卷,今编诗二卷。
裂帛书,置鱼腹,篝火狐鸣满空谷。朅来尽道陈胜王,燕雀原难识鸿鹄。
陈胜王,何不仁,肆强暴,杀故人,诸将从此无与亲。
由来左道不足恃,帝王应运自有真。伙涉已死汉高起,九州岛齐奉赤龙子。
吁嗟乎!辍耕垄上空欷歔,六月便息夫何如?壮士不死举大事,隆准借尔为先驱,乃知陈胜真佣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