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江陵岁方晏,晨起眄庭柯。白露伤红叶,清风断绿萝。
徇时真气索,念远怀忧多。夙昔乐山意,纵横南浦波。
有美婵娟子,百虑攒双蛾。缄情郁不舒,幽行骈复罗。
为予歌苦寒,酌酒朱颜酡。世事浮云变,功名将奈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