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志和(730年(庚午年)~810年?),字子同,初名龟龄,汉族,婺州(今浙江金华)人,自号“烟波钓徒”,又号“玄真子”。唐代著名道士、词人和诗人。十六岁参加科举,以明经擢第,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,唐肃宗赐名为“志和”。因事获罪贬南浦尉,不久赦还。自此看破红尘,浪迹江湖,隐居祁门赤山镇。其兄张鹤龄担心他遁世不归,在越州(今绍兴市)城东筑茅屋让他居住。史载唐肃宗曾赐他奴婢各一人,张志和让他们结婚,取名渔童和樵青。著有《玄真子》集。
文雅关西族,衣冠赵北都。有声真汉相,无颣胜隋珠。
当轴龙为友,临池凤不孤。九天开内殿,百辟看晨趋。
诫满澄欹器,成功别大垆。馀芳在公论,积庆是神扶。
步武离台席,徊翔集帝梧。铨材秉秦镜,典乐去齐竽。
潇洒风尘外,逢迎诗酒徒。唯应待华诰,更食万钱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