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游从忘朝晡,尊酒轻招呼。
笑语恣玩狎,翻覆云雨疏。
我友数君子,古心相与娱。
每见辄宾敬,衣裳俨而趋。
恶石寓规诫,美疢疾佞谀。
深山足风雨,零落梅花株。
亭亭岩上松,霜姿一何孤。
感兹各努力,勿以岁事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