夺嫡心萌事可忧,四贤西笑暂安刘。
后王不敢论珪组,土偶人前枳树秋。
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灯火黄昏尽,无家不掩门。
为看桥上月,印破水中云。
树影纵横见,蛙声杂遝闻。
幽人思正苦,独坐更难论。
梓里欣情话,荷风残夏凉。山低云树绿,城近稻田黄。
煮石仙人井,清心曲水觞。晚来不归去,策杖喜高堂。
綵仗神旗猎晓风,鸡人一唱鼓蓬蓬。铜壶漏水何时歇,如此相催即老翁。
匪躬尽瘁握机权,虽值时危亦晏然。
况有式乾遗奏在,若教勇退更身全。
天寒鱼眼红,跃出蛟人宫。明珠三万斛,泣赠主人翁。
愁心落雁共横斜,九月繁霜罨鬓华。淮水尚沈龙虎气,汉津犹隔斗箕槎。
夜阑渔蟹篝中火,日夕牛羊陇上笳。徙倚东篱难拨闷,判将竹叶负黄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