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请诸君著眼,来看我、福华编。记江上秋风,鲸嫠涨雪,雁徼迷烟。一时多人物,只我公、只手护山川。争睹阶符瑞象,又扶红日中天。
因怀下走奉橐鞬。磨盾夜无眠。知重开宇宙,活人万万,合寿千千。凫鹥太平世也,要东还、赴上是何年。消得清时钟鼓,不妨平地神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