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遗墨持归走僮仆,想见开缄重薰沐。
百年珠玉慨沉埋,袖拂蛛丝光夺目。
遂令短纸一尺余,价压书巢三万轴。
乞邻与人真自惭,艺苑酬功百言足。
夜归解带不成眠,海月亭亭当矮屋。
琅然乌鹊忽惊飞,月下新篇已堪读。
湖湘文种传一家,前有希籧后怀麓。
吴人再结文章缘,几上分明留此幅。
锦囊收贮莫教迟,俗子无知将手触。
后世诸孙更好文,还向吴人获珠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