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毅甫生江南,蕴有洙泗质。雄文极古今,通鉴尽疏密。
瀛山绣衣使,高步尚淹屈。河水润畎亩,随珠照圭荜。
仁风信乐易,治体本诚一。昌时政多暇,丰岁民甚佚。
抚琴得遗音,开卷终旧帙。天和内自保,万事皆外物。
我生本蒿莱,岂合顾簪绂。南迁至此处,惠养殊不失。
伤心屈原棹,掩耳湘灵瑟。罪大敢放怀,恩深已沦骨。
幸常从公游,谈笑度永日。我吟续郢唱,缄封弥战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