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十二街头三尺雪,骏马健行如跛鳖。
生怀故人厉半村,拂袖前行何勇决。
叠山居士强欲吟,冻笔如椎砚欲裂。
京国青衫十载交,欲言不言情哽咽。
愿君勿作绕指柔,愿君勿作在鑛铁。
甘雨幽遐冤草甦,清风宇宙贪泉竭。
循良讵困圣明时,玉烛光华待调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