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赞(一六一一—一六八六),字在犙。新会人。俗姓朱。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,初入肇庆鼎湖莲花洞,翌年礼栖壑于蒲涧,剃染受具。以己事未明,遂度岭而北,遍参诸方。后归鼎湖,为二代住持,号草堂和尚。著有《木人剩稿》等百馀卷。清光绪《广州府志》卷一四一有传。
天子圣兮天孙崇,登以封兮报以功。受命再惟皇代,天之赉人所载。
士马山嶪,戈矛山沓,祯符山杂,灵响山答,天与人合。
我铺衍兮长粹清,太元册兮太一精,休光光我之庆成,舜四朝而禹万国,莫之我京。
山水慕孔乐,丘园惭易贲。殊恩赐初服,薄游返真理。
改策桐庐峰,遗舲富春涘。阴崿攒空翠,阳崖吐清泚。
行鞋芳露润,饷榼流云止。丛林蔽啁唽,徐风发旖旎。
解箨篁鸣玉,辞苞萼呈绮。溜溜窦乳滴,活活溪源徙。
诧叹接来奇,邅回惜去美。流光暮摇漾,白石何齿齿。
想见羊裘客,眇言旷千纪。滞迹好尤人,选念良在已。
蝉緌信遗脱,渔钓从此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