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赞(一六一一—一六八六),字在犙。新会人。俗姓朱。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,初入肇庆鼎湖莲花洞,翌年礼栖壑于蒲涧,剃染受具。以己事未明,遂度岭而北,遍参诸方。后归鼎湖,为二代住持,号草堂和尚。著有《木人剩稿》等百馀卷。清光绪《广州府志》卷一四一有传。
出师宣九命,分阃用三台。始应幕中画,言从天上来。
丹青不独任,韬略遂双该。坐见威棱洽,弥彰事业恢。
旌旗晓云送,鞞鼓朔风催。虏气消残月,边声韵落梅。
羽书雄北地,龙漠寝南垓。宠战黄金尽,输诚白日回。
离章宸翰发,祖宴国门开。欲识恩华盛,平生文武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