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昌言(1598-1655),字禹前,号泉山,斗筑居、中道庄主人,明代崇祯庚午(1630)举人,崇祯甲戌(1634)科进士。初授乐亭知县,政绩突出。后升为御史,仗义执言。出巡山东,严战守,以御寇。好直言,无所避,多次弹劾。清初,以原官,视学江南,慧眼识才,称知人。终养奉母范氏,至孝。与弟陈昌期友爱,家无分财。著有《先草集》、《山中集》、《斗筑居集》若干卷。
几番梅雨,蒲风过、端阳后。细数月轮,犹待双蓂秀。
戏彩华堂宴,设帨朱门右。酌金荷,争献寿。蟠桃新熟,阿母齐长久。
一门奋建,攀桂客、无双手。好事来春在,杏苑联蓝绶。
应继琼林董,却胜燕山窦。夸盛事、真罕有。金花封诰,管取重重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