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字彦猷,庐州濡须人。生于宋哲宗元祐八年,卒于孝宗乾道五年,年七十七岁。善文,明白晓畅,诗亦真朴有致。为人慷慨有气节。宣和六年,(公元一一二四年)与兄之义弟之深同登进士第。对策极言燕云用兵之非,以切直抑制下列。调历阳丞。绍兴和议初成,之道方通判滁州,力陈辱国非便。大忤秦桧意,谪监南雄盐税。坐是沦废者二十年。后累官湖南转运判官,以朝奉大夫致仕。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相山词一卷,《文献通考》传于世。
魂兮舍我翔,何为乎四方。四方及山水,谅非魂所喜。
魂兮莫之东,终风多噎濛。魂兮莫之南,炎土蔽飞岚。
魂兮莫之西,流沙千里迷。魂兮莫之北,烛龙衔霜逼。
魂兮莫之山,深林恶兽顽。魂兮莫之海,巨壑狂波在。
魂兮从我归,百岁岂相违。魂兮归去来,胡为令我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