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弃疾(1140-1207),南宋词人。原字坦夫,改字幼安,别号稼轩,汉族,历城(今山东济南)人。出生时,中原已为金兵所占。21岁参加抗金义军,不久归南宋。历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东安抚使等职。一生力主抗金。曾上《美芹十论》与《九议》,条陈战守之策。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,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。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,后被弹劾落职,退隐江西带湖。
北山之高,屹屹南州。北山之英,尔公尔侯。
诞此郑公,维国之器。有伟其才,有奇其气。
不屑以洁,不震以强。权不离义,锻不柔刚。
戎始归疆,人喜公虑。谓戎未觉,亟固我圉。
既藩既宣,左秦右川。北仇方睦,西戎独严。
壮兹远猷,卓兹伟志。一时之英,而不大试。
高牙大纛,虎节铜符。东将宽民,乃公所馀。
相维权奸,公以才忌。濒死荒陲,非公所悸。
孰是叔季,而有斯人。孰是北山,而落其英。
嗟我思公,去之百岁。思莫见之,见其后裔。
维公之英,育多闻孙。尚继其志,而世其声。
亦有适庄,景尔家世。北山之英,表此大字。
北山之英,郑公之人。仰止攸同,矧其后昆。
吉甫作颂,勉尔闻孙。郑公是似,北山之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