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497—1582)明苏州长洲人,字子循,号百泉。皇甫录第三子。嘉靖八年进士,授工部主事,官至云南佥事,以计典论黜。好声色狎游。工诗,尤精书法。有《百泉子绪论》、《解颐新语》、《皇甫司勋集》。
(古有理王,能守清一以致无刑,故为《至理》之诗
一章三韵十二句)
理何为兮,系修文德。加之清一,莫不顺则。意彼刑法,
设以化人;致使无之,而化益纯。所谓代刑,以道去杀。
呜呼呜呼!人不斯察。
客子下水船,幽士登山屐。二事莫与谋,聊复尽此日。
山房富薪水,泥墐仍纸羃。沈痾快一洗,清吹生两腋。
徐岩旧所访,举步能历历。树树虽剪伐,苔藓更襞积。
盖可买以居,惜哉无巨力。旁谁斫幽径,复道精庐立。
新亭踞其上,远水山四壁。骤来落日挂,忽去昏鸦集。
不惟我友俱,携子仍弟侄。民生固常苦,此适未易得。
物役不可留,溪流还汰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