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宪(655年―711年),字元度,宋州宁陵人,是汉景帝子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。曾祖刘会,官至隋高阳郡功曹、益州绵竹令;祖刘举,唐左宗卫率府录事参军、潞州乡县令;父刘思立,考功员外郎。刘宪十五岁举进士,授阜城尉,历任武德、白水、伊阙三县尉,累进左台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侍御史、尚书工部员外郎。景龙初(公元707年),为太子詹事,兼崇文馆学士。唐睿宗景云二年正月十一日卒,年五十七。赠兖州刺史。宪著有文集三十卷,《新唐书艺文志》传于世。
瑶蛮既荡灭,两山净如扫。是处禾黍场,无复豺狼道。
奕奕司马公,殚猷赞鸿造。风景古来无,吾迹恨不到。
美人恣遨游,于此事幽讨。几度赋登高,与谁寻瑶草。
白发予垂耳,性痴慕高蹈。杖策苦无力,安得从所好。
扁舟泊嵩台,待君歌浩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