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允平,字君衡,一字衡仲,号西麓,宋末元初四明鄞县(今浙江宁波市鄞县)人。生卒年俱不确定,前人认为“把陈允平的生年定在宁宗嘉定八年到十三年之间(1215-1220)比较合理”,“卒年疑在元贞前后,与周密卒年相去不远”,暂依之。少从杨简学,德祐时授沿海制置司参议官。有诗集《西麓诗稿》,存诗86首,《全宋诗》另从《永乐大典》辑3首,从《诗渊》辑50首,共计139首。有词集《日湖渔唱》和《西麓继周集》,各存词86首和123首,还有5首有调名而无词,《全宋词》无另辑者,共计209首。
帝曰宜人,光汝于武。笃生令子,为予哲辅。
汝翟汝茀,汝翣乃舆。玼兮流瑱,佩环锵如。
宜人曰吁,昔余天是弃。顾谓大夫,惟余诞弥。尔岂不偕逝,不康禋祀。
惟余甘荼,勤力夙莫。禔禔厥躬,以怙存者。濯濯厥肝,毋恧原土。
惟余与汝,念兹初艰。毋枳于衢,毋家于官。曷不临履,靖共塞渊。
金拜稽首,夙莫祗服。惟帝温纶,如丹如雘。顾惟母训,如石如药。
既肃于公,言省其私。酌彼金罍,以颂维祺。
晰尔毋■,鬒尔毋丝。何以申之,绳绳孙枝。
载崇厥堂,言树之柏。何以表之,维霜维雪。
载荣厥庭,言树之梓。何以袭之,维桃与李。
猗欤宜人,家人是宜。岂惟家人之宜,惟大夫是仪。
毖哉大夫,宜人是效。岂惟宜人之效,亦惟先子是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