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汉族,明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钱塘县人。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,得到明宣宗器重,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。明英宗时期,因得罪王振下狱,后释放,起为兵部侍郎。土木之变后英宗被俘,郕王朱祁钰监国,擢兵部尚书。于谦力排南迁之议,决策守京师,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。瓦剌兵逼京师,督战,击退之。论功加封少保,总督军务,终迫也先遣使议和,使英宗得归。天顺元年因“谋逆”罪被冤杀。谥曰忠肃。有《于忠肃集》。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
老夫归去,有三径、足可长拖衫袖。一道官衔清彻骨,别有监临主守。主守清风,监临明月,兼管栽花柳。登山临水,作诗三首两首。
休说白日升天,莫夸金印,斗大悬双肘。且说庐传盛事,三个闲人眉寿。拣罢军员,归农押录,致政诚斋叟。只愁醉杀,螺江门外私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