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汉族,明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钱塘县人。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,得到明宣宗器重,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。明英宗时期,因得罪王振下狱,后释放,起为兵部侍郎。土木之变后英宗被俘,郕王朱祁钰监国,擢兵部尚书。于谦力排南迁之议,决策守京师,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。瓦剌兵逼京师,督战,击退之。论功加封少保,总督军务,终迫也先遣使议和,使英宗得归。天顺元年因“谋逆”罪被冤杀。谥曰忠肃。有《于忠肃集》。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
采诗先生笔如铁,铁作拄杖如持节。楚江东西往复还,老兴相追几年月。
击之不折镕不流,化为何物今何州。上摩星辰下入水,未到周南应未休。
遗名在世收不去,时复精光照烟雾。宣溪笑和涯翁歌,歌向庐山最高处。
我来为尔意独存,行歌再过宣溪门。杖兮杖兮谁可问,望断天涯云满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