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汉族,明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钱塘县人。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,得到明宣宗器重,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。明英宗时期,因得罪王振下狱,后释放,起为兵部侍郎。土木之变后英宗被俘,郕王朱祁钰监国,擢兵部尚书。于谦力排南迁之议,决策守京师,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。瓦剌兵逼京师,督战,击退之。论功加封少保,总督军务,终迫也先遣使议和,使英宗得归。天顺元年因“谋逆”罪被冤杀。谥曰忠肃。有《于忠肃集》。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
六月军书下,三吴宪节悬。日华浮组练,霜色护楼船。
一使兼文武,孤忠失后先。海潮犀弩避,郡国虎符传。
自昔东南地,曾分阃制权。挂帆当使马,耨火置屯田。
将帅诛求里,逃亡涕泪前。刍粮还旧日,调发任他年。
赤籍虚难满,苍生实可怜。萧条石壕吏,悽恻采微篇。
闾井眉须察,兵戈骨未全。不堪家国计,为尔重悽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