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冶(?---公元784年),字季兰(《太平广记》中作“秀兰”),乌程(今浙江吴兴)人,后为女道士,是中唐诗坛上享受盛名的女诗人[1] 。晚年被召入宫中,至公元784年,因曾上诗叛将朱泚,被唐德宗下令乱棒扑杀之。李冶的诗以五言擅长,多酬赠谴怀之作。宋人陈振孙《直斋书录解题》著录《李季兰集》一卷,今已失传,仅存诗十六首。
公门日两衙,公假月三旬。衙用决簿领,旬以会亲宾。
公多及私少,劳逸常不均。况为剧郡长,安得闲宴频。
下车已二月,开筵始今晨。初黔军厨突,一拂郡榻尘。
既备献酬礼,亦具水陆珍。萍醅箬溪醑,水鲙松江鳞。
侑食乐悬动,佐欢妓席陈。风流吴中客,佳丽江南人。
歌节点随袂,舞香遗在茵。清奏凝未阕,酡颜气已春。
众宾勿遽起,群寮且逡巡。无轻一日醉,用犒九日勤。
微彼九日勤,何以治吾民。微此一日醉,何以乐吾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