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花春向兰,高会重邀欢。感物惜芳景,放怀因彩翰。
玉颜秾处并,银烛焰中看。若折持相赠,风光益别难。
武元衡(758―815),唐代诗人、政治家,字伯苍。缑氏(今河南偃师东南)人。武则天曾侄孙。建中四年,登进士第,累辟使府,至监察御史,后改华原县令。德宗知其才,召授比部员外郎。岁内,三迁至右司郎中,寻擢御史中丞。顺宗立,罢为右庶子。宪宗即位,复前官,进户部侍郎。元和二年,拜门下侍郎平章事,寻出为剑南节度使。元和八年,征还秉政,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。赠司徒,谥忠愍。《临淮集》十卷,今编诗二卷。
寄语庵前抱节君,与君到处合相亲。
写真虽是文夫子,我亦真堂作记人。
宽猛三年无枉理,公私兼济不欺心。如今受代朝天去,遮路人人泪满襟。
出宰山水县,读书松桂林。萧条捐末事,邂逅得初心。
哀狖醒俗耳,清泉洁尘襟。诗成有共赋,酒熟无孤斟。
青竹时默钓,白云日幽寻。南方本多毒,北客恒惧侵。
谪谴甘自守,滞留愧难任。投章类缟带,伫答逾兼金。
无事将心寄柳条,等闲书字满芭蕉。
乡关若有东流信,遣送扬州近驿桥。
孤楼虽不高,足以瞰四远。
饷妇陌头归,田夫桑廕饭。
敕吏省追胥,勿令农事晚。
仲氏昔尝司宥密,长公元已转洪钧。
紫微岂久承流地,黄合终须报主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