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采诗官,采诗听歌导人言。言者无罪闻者诫,
下流上通上下泰。周灭秦兴至隋氏,十代采诗官不置。
郊庙登歌赞君美,乐府艳词悦君意。若求兴谕规刺言,
万句千章无一字。不是章句无规刺,渐及朝廷绝讽议。
诤臣杜口为冗员,谏鼓高悬作虚器。一人负扆常端默,
百辟入门两自媚。夕郎所贺皆德音,春官每奏唯祥瑞。
君之堂兮千里远,君之门兮九重閟.君耳唯闻堂上言,
君眼不见门前事。贪吏害民无所忌,奸臣蔽君无所畏。
君不见厉王胡亥之末年,群臣有利君无利。
君兮君兮愿听此,欲开壅蔽达人情,先向歌诗求讽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