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少日犹堪话别离,老来怕作送行诗。
极目南云无过雁。
君看,梅花也解寄相思。
无限江山行未了。
父老,不须和泪看旌旗。
后会丁宁何日是?须记,春风十日放灯时。
澄宇既涤,清霜欲飞。天地居然,云胡以窥。勿庸遐瞩,道岂远而。
物生必偶,心动则奇。物无不应,心无不几。遇成秩叙,否必参差。
雷风日月,载此为仪。孰敢自康,吉凶不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