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我识夫人夫,朝衫托京国。继遇夫人弟,幅巾江水北。
自始逮今玆,春秋三十易。当时谈宴末,偶及中闺德。
仪容黯终掩,吾友亦远隔。遥想琴瑟哀,与彼同生戚。
徒存四尺纸,绘作镫火夕。慈母如师严,雒诵殷四壁。
图中最稚儿,玉立今八尺。挂席出彭蠡,就我同书策。
万卷容可收,熊丸不复得。我闻画阏氏,泣涕甘泉侧。
憬彼休屠子,忠孝汉庭则。何况传经家,不匮名当赫。
又闻悲思者,不可为太息。怜吾失母雏,丱发初覆额。
奄垂二十年,感伤衰鬓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