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生平颇爱酒,未尝自斟酌。一与佳宾遇,陶然不复却。
虽得一醉欢,伤生莫自觉。况复多谬妄,空为俗所薄。
静言思利己,一止良不恶。东邻有父老,顾我忽大噱。
与子共秃翁,忍弃手中爵。酒为荣卫桢,多忧正相搏。
呼儿漉新酿,且复共酬酢。醉罢各相恕,谁能责狂药。
百川灌海,浪蹴踏、绛河欲泻。看急溜喷银,回澜漱玉,淼淼素波天罅。
两岸苹花香全浸,又涨到、青枫根下。羡浴鹭争飞,眠鸥无数,傲人闲暇。
潇洒。恰如身在,江亭烟榭。乍桂楫轻移,兰桡徐动,风景依稀图画。
柳外鱼罾,苇间蟹簖,不羡馀不溪也。听欸乃、声遏行云万里,东吴帆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