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奇果标南土,芳林对北堂。素华春漠漠,丹实夏煌煌。
叶捧低垂户,枝擎重压墙。始因风弄色,渐与日争光。
夕讶条悬火,朝惊树点妆。深于红踯躅,大校白槟榔。
星缀连心朵,珠排耀眼房。紫罗裁衬壳,白玉裹填瓤。
早岁曾闻说,今朝始摘尝。嚼疑天上味,嗅异世间香。
润胜莲生水,鲜逾橘得霜。燕支掌中颗,甘露舌头浆。
物少尤珍重,天高苦渺茫。已教生暑月,又使阻遐方。
粹液灵难驻,妍姿嫩易伤。近南光景热,向北道途长。
不得充王赋,无由寄帝乡。唯君堪掷赠,面白似潘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