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大云山中泉一注,东湖先生读书处。先生胸次迥出尘,山中草木皆真趣。
读书岂徒事铅椠,匡时事业于兹具。试出绪馀售于人,要使苍生尽陶铸。
平生苦节甘若饴,妻子不免于寒饥。遇事直前无顾忌,终遭坎坷蹈危机。
达生委命宁自悔,万里生还天所遗。山中茅屋依然在,洞云江月与心期。
湖田荒秽方料理,诏书南下君复起。百年此道亦何心,乘流则行坎则止。
忽见横枝近水开。香逐风来。惜花人在花深处,倚绿筠、几度徘徊。
前身明月是,应伴寒梅。
冰作精神玉作胎。天付奇才。怕教风信催春老,捻花枝、妙句新裁。
暗香疏影里,立尽苍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