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官閒人不识,有友忽相求。陡晤须眉旧,久要意气周。
为期詹五日,寄语入三秋。同济情无让,平原义复修。
溯游从水在,载酒向舟谋。指点千泓静,低徊一叶浮。
湖光随意放,秋色敛情收。孤月怡清赏,诸峰悦远投。
无端家绪迫,有恨岭云悠。信美非吾土,谁能三宿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