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称庆还乡郡吏归,端忧明发俨朝衣。首开三百六旬日,
新知四十九年非。当官补拙犹勤虑,游宦量才已息机。
举族共资随月俸,一身惟忆故山薇。旧交邂逅封疆近,
老牧萧条宴赏稀。书札每来同笑语,篇章时到借光辉。
丝纶暂厌分符竹,舟楫初登拥羽旗。未知今日情何似,
应与幽人事有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