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118—1176)信州玉山人,初名洋,字圣锡,学者称玉山先生。高宗绍兴五年进士第一。除秘书省正字。因疏奏忤秦桧,出通判建州、袁州、静江府、广州,流落岭峤者十七年。桧死,始还朝。刚方正直,遇事敢谏。以敷文殿直学士充四川制置使、知成都府,甚有政声。入为吏部尚书,寻兼翰林学士并侍读,所撰制诰温雅典实。在朝多革弊事,得罪中贵,以端明殿学士出知平江府。复连贬官秩,遂辞官家居。卒谥文定。少受知于喻樗,又从吕本中、胡安国、张栻、吕祖谦游,学问博综,精通义理。有《文定集》。
灵珠蟠泥沙,积水不能掩。
贤人畜美德,岂必自标检。
陈生世同财,百口共丰俭。
远居岭海间,天质非陶染。
邦人慕其行,门辨日衰减。
祥木并殊柯,童童植轩槛。
或欲揭其门,令人识仪范。
愚公私不然,外奖由内歉。
已能孝悌著,默致神灵感。
何必赐牛酒,然后明褒贬。
况兹诗咏末,琐琐事铅椠。
才薄不敢辞,适能为污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