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葑门晓发吴淞船,手把传符津吏前。五年别家走未已,素发萧萧垂两肩。
小龙江头旧游处,东家西家争招延。匆匆会散等过鸟,风吹湖水春无边。
云林高士独不见,倚篷四望心茫然。惊湍叠浪岂作恶,渚花江草仍争妍。
夕阳收港泊陈店,入市买鱼烧荻鞭。蓉城公子今最贤,赋诗行酒能周旋。
一谈一笑烛欲尽,野戍不闻钟鼓传。却忆山中小儿女,如此明月应未眠。